法律问答

工资被扣除了,但是签了字,拿到了剩下的工资。你现在想拿回扣除的工资吗?

讨薪
2024-06-02 00: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扣工资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 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