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宅基地上建了30年别人的房子,这块土地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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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一般是属于个人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使用权。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能转让,而土地之上的房屋实行房随地走的原则,即土地不能转让的情况下,房子也不享有转让的权利。只要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并且没有其他宅基地的,应当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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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权属有争议或不明确的,可以申请政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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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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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