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丈夫对妻子的家庭暴力语言侮辱?

家暴
2024-06-02 09: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对妻子语言暴力可以报警。从意义上,也算是家暴的一种。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选择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其丈夫予以行政处罚;也可以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遭遇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后,妻子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而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严重的家庭暴力涉及刑事犯罪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而遭遇家庭暴力的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受害人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向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
  • 丈夫遭遇家庭暴力的,有下几种解决办法:1、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申请人身保护令。3、可以报警,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