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配偶结婚二十年了,以前是因为孩子小,为了孩子,我忍受着,但生活早已没了感情,我不想就让自己的后半生还在这没有爱的环境里过下去。现在孩子大了,可以理解我了,我想离婚,过我自己的生活。我们两人的文化差异也很大,沟通很吃力,基本从来不沟通。但他有糖尿病,没有经济基础,性格也孤僻,我愿意担起生活的重任,不知我可不可以离婚?请老师指导,谢谢!

离婚
2019-07-16 15:52: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若重婚的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重婚房予以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是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法院都会依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过错方承担离婚赔偿的。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关于抚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