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各一套房,我的是商业贷款,对象是公积金贷款,婚后可以用我的公积金偿还对方的房贷吗?

婚姻债务
2024-06-02 12: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婚前一人贷款购买的住房,婚后是可以提取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来偿还贷款的。若对方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可持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签订一份委托提取协议。若对方是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于提取对应月到管理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你好,可以积极协商
  • 这个问题具体可以和相应的银行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