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离婚了。房子是贷款买的。离婚时,房子属于女人。现在她负担不起了。我没有偿还能力。我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6-02 13: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时,房贷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进行偿还。也就是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然后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之后剩余的贷款也由取得房产的这一方继续偿还。但如果双方约定其他的偿还方式也可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需要法律帮助
  • 房子登记在谁在名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