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共机构的员工。由于公司人事负责人失职,我提前五年退休。我要求公司给予五年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吗?如何计算赔偿费?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02 15:0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补偿标准是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首先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即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数额;2、如果劳动岗位、薪资变动,要经双方同意;3、如果公司强行要变动,你可以拒绝,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1】先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2】若公司强行要变动,你可以拒绝;【3】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