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期间因私事请假死亡,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02 17:0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因私请假期间发生意外,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给予病假待遇,非工伤的,用人单位不用承担其它责任的,如果非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要支付非因工死亡的待遇,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责任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1、意外死亡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发生的,公司没有过错,不用对事故承担责任。2、没买社保已经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补偿
  •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