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没有点清货,发现货少了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6-02 21: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首先确定盘点过程有没有误差之类的,确保盘点的数据正确性。第二、如果盘点确实出现盘亏,问题一般出现在营业员身上,不管是因为工作失误,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可以按照相关制度或者员工手册处理。第三、如果店里没有明确规定出现盘亏时的处理办法,那么就把最终盘点的结果让大家都知道,让大家引以为戒,并且指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以防后患。第四、平时你可以多增加几次盘点,省的一次性短缺太多拓展资料:少货需要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无故辞退违法可以申请仲裁主张权利。职工盘点少货,与被辞退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因为职工的过失致少货的,应当按过错大小对直接经济损失适当予以赔偿。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无缘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合同,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您好,建议您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