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3年前租了房东的房子用来经营服装,租期为6年,当年开业时我找房东办营业执照,他没有经我同意办了他自己的名字了,后来我多次找他理论,他都与我吵闹,现遇拆迁,我想问一下我能拿到营业损失吗?

2019-07-16 17:45: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企业没有营业执照被拆迁了可以有权要求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有: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搬迁费用和搬迁损失补偿,但没有营业执照,拆迁方会以此为由,降低补偿价格。
    拆迁的程序和补偿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
    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
    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
    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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