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员工入职时,公司支付了800元的推荐费。员工离职时,公司需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800元。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03 08:31: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员工离职,若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老板能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部分。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