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ccc现金借款5000,分12期,现已还8期,贷款时没注意还款日期是每月4号,由于工资是每月15号发所以不能按时还款,每天滞纳金20元,当然这些我都是给了的,我向它公司申请调整还款日期,他们不以理会,所以我每月都要多还200多,多的一次多还了500多,现在合计我早已还清,我想问下滞纳金算在利率里面吗?还有本来5000本金还完要6768这个利率合理吗?现已经逾期1个多月,没办法协商,按照现在的还款金额我要还8400,当然里面含滞纳金,请问合理吗?感谢您的解答谢谢!

2019-07-16 18:00: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法》约定,借款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的诉讼时效使用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即二年。二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开始计算的,而且诉讼时效还可以中断、中止。
      如果贷款人第一次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和贷款人也可以在合同生效后达成补充协议。   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1、借款人承担第一顺位还款责任;
    2、担保人承担第二顺位还款责任;
    3、担保人在借款人无还款能力时才会需要承担责任;
    4、债权债务中,有明确抵押物,发生违约时应先处置对应抵押标的,不足部分向担保人追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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