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过到一个人名下过户需要缴税吗

离婚
2019-07-16 18:0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 对于离婚后儿女的抚养权,应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原则上,儿女的抚养权应由有抚养能力且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抚养。建议应先取得男方无抚养能力及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习的相关证据,如知情者的证言或无工作及无生活来源的证据。
    以防发生纠纷之后无法取证。
  • 继承的房屋在房产登记过户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要根据继承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的话,只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可以了,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来继承房屋的,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是需要纳契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