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丈夫殴打妻子后,只拍照没有报警,去医院做伤害鉴定。只有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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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被打伤的照片。2、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3、证人证言。让邻居、熟人或居委会的人等看到伤痕,让他们作证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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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受到伤害时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医院开具的检查报告、病历记录等相关材料保存好,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此外,还可以拍下受伤部位的照片作为受伤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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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证据主要包括:1、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2、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3、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4、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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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