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结婚前全额买了房子!结婚后,房地产加上儿媳的名字!现在两人离婚了,我让儿子补上买房的借款!我可以起诉儿子和儿媳还房款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6-03 11:56: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或者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2、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或者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形下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根据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3、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方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