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的原因,员工的社会保障没有及时支付。补缴时,员工部分由公司或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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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或赔偿,同时有权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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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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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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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