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八岁以下的女孩自愿和三个男人去酒店发生性关系,第二天女人要求赔偿十万元是什么罪?

2024-06-03 14: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恐怕很难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就民事部分,对方应当予以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可以报警依法处理
  • 你好,法律上明文规定与14周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论处并附带民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