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我前夫离婚好几年了,可他总是不断的骚扰我和我的家人,还威胁我,发恐吓短信,还总是恶语相向,他这种行为是不是触及到了法律,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7-16 19:0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姐姐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可以不退还彩礼。威胁人身安全可以报警。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
    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