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私人公司上班,因为我姥生病了我请假照顾我姥,第二天老板就说不让我上班了,而且不给我开支。最可气的是她把办公室换锁了,我的一切东西都拿不出来了,给她打电话她就说她在外地没空,我该咋办?

2019-07-16 19:0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规中没有因请假而开除的规定,劳动者请事假,没有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批准的无论多久都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天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公司不让辞职
    1、你随时可以走;
    2、你不能申请未续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未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意见的,应视为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延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是视为续签新合同,而是视为继续履行原合同,一方提出解除的,应当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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