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单休还是双休,1.请假工资扣除额=月工资每月计薪天数×请假天数(不考虑周六、周日与否);2.加班工资计算依据:(1).周一到周五8小时以外加班,应按每小时应得报酬的100%×实际加班小时数计算;(2).周六周日按天或小时报酬的200%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