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下来的款担保人一直在用,现在想还款呢,担保人又不给我,怎么办?

2019-07-16 20:01: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
      
    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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