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把家庭财产给了儿子,女儿有赡养权吗?

赡养
2024-06-04 16:31: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成年子女均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应对老人尽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等。如果女儿对老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有权请求多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六条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