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打架,对方先辱骂,我们先动手,对方头上缝了三针,我们眼角膜震荡,眼睛肿胀怎么算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04 20: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打架了,双方都有责任,对于先动手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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