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是离婚案子。我2008年结婚的,12年办的证。婚后一直未生养男方一直看轻我父母对我也有偏见。13年我们就开始分居至今。13年冬我上的离婚状子14年判决下来发院判不离。然后过了半年我十一月又第二次起诉,请问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
2019-07-17 09:17: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已经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起诉并不是说第一次起诉或者第二起诉就会判决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却已破裂,无法调解来判决。
    常见的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等情况,经过法院无法调解,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一般第一次起诉未判决离婚,六个月后二次起诉则会判决离婚。
  • 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没有多大的意外的话,都会判离的。理由如下: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希望对您有帮助!
  • 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
      
    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
      
    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
      
    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质疑该离婚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驳回。但是如果一方对协议中子女抚养、财产等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以以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分割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