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学生在学校相撞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07 15:1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无责任为例外(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建议与校方和对方家长协商赔偿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