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伤害了我,我已经报案了,我要求做伤害鉴定,派出所不给我伤害鉴定委托书。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07 23: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伤害案件后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被害人再凭借着委托书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也就是验伤,接着鉴定机构就会出具鉴定文书,也就是所谓的验伤单。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做伤残鉴定一定要带齐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 可以提出复议复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