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职人员以亲属的名义与他人开设公司,几年后要求退股,但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如何解决冲突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6-08 15: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股东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则退股程序如下: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二、公司收购股权退股: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根据协议约定确定
  • 可以股权转让或者退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