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红绿灯路口左拐,前方车辆远光灯照的看不清,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了,怎么处罚

2019-07-17 11:30: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
    一、关于车辆逆向行驶的相关处罚: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车辆逆行的扣分标准为: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牌;   
    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   
    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核发的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后,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记载的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厂牌名称及相关数据相一致的,并配有该车照片的合法证明。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