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10年单位、岗位不变,用人单位管理,挂靠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合同未到期,现用人单位更换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签了合同未提交身份证,工龄连续吗?

2019-07-17 11:3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 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签合同,员工借支给签的微借贷,不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只要员工承认就没问题,公司可以马上找该员工补签一下。
  •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要到劳动部门审批,注册资金五十万以上,验资,到公司部门注册,到税务办税务登记,到质检部门机构代码。  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  
    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五、明确过渡期原则  
    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 劳动力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由于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直接招用员工提供的劳动并无实质差别,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与直接招用的员工同工同酬。
    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的其他劳动者,则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不能由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用工单位自行约定,而是要根据社会水平,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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