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婆无法协商离婚,现在准备诉讼,这个诉讼费是怎么确定的?如果要请律师进行代理这个费用是多少?

离婚
2018-08-17 12:5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 1、关于诉讼费用:一般法院的受理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为200元,涉及财产标的为20万以下的不另收诉讼费用
    2、关于抚养费用: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夫妻双方收入等各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
    3、关于财产分割:如果你们之间没有财产约定的,夫妻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你们也可以就财产分割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法的约定优先于法定。
  • 代理人可以在财产分割方面代表你同另一方谈判啊,如: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后达成调解协议,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的;但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签名这些涉及人身关系这些,不能委托代理人而为之。可以的,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但离婚案件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