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还有暴力,恶语辱骂,甚至还把男方父母接到女方家庭,要求女方扶养。

离婚
2019-07-17 12:26: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任何纠缠行为,都属于违法,当事人有权力直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