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家孩子到餐饮店帮忙,不签合同不发工资,算童工吗

2024-06-09 15: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家孩子到店帮忙,若未满16岁且未签合同、未发工资,则算雇佣童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 针对此情况,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 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工资;2.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3. 申请劳动仲裁。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孩子年龄、工作性质及与股东的关系等因素。
  • 算童工。处理方式:1. 如孩子已满16岁,应签合同并发工资;2. 未满16岁,则不得雇佣,已雇佣的应立即解除;3.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4. 如无法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