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析当事人是否可以在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辞职。余XX是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毕业后,他在一家公司工作,并正式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余XX在劳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出不再与公司续约。当时,人事部同意并要求他在一个月后办理手续。一个月后,余XX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辞职后三年服务未到期的违约金必须按规定缴纳2000元。原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第十八条规定,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应当至少服务5年。因此,公司认为,虽然余XX与公司签订的两年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在符合公司规定之前,应与公司续签至少三年的劳动合同。余XX不再为公司服务的,应当赔偿2000元的违约金。余XX不知道该不该赔偿2000元。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11 02:2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您好,建议申请到劳动仲裁
  • 如果协商不成,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