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雨天我骑电动车一手拿伞一手抓电动车我直行,接着跟开女士摩托车的人他转弯,然后我们俩先做相撞,算谁的责任,然后我没什么受伤,他鼻子撞到流血,他要我帮他修摩托车和他去医药拍片子,要我出钱,然后我说谁的责任都不知道就报警,然后他说不用修也不用我陪,感觉他受伤比我严重,我过意不去,还花钱帮他修摩托车,花了我280块,然后我自己车坏了,都没说,我想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是不是他应该赔我?

2019-07-17 15:3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专业的法律服务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生酒驾相撞,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治疗费用外,其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应由肇事方来支付。
    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大体由五方面决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的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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