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东是否没有参与经营,是否承担债务。

公司债务
2024-06-11 10: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没参与公司经营的,一般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其有限责任和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的,可能会形成人格否认,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一般而言,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理论原则的,应该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这里的有限责任指的是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但是您的情况是股东抽逃出资的话,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是公司无力履行的话,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
  •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和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首先用公司财产的承担责任,股东只在出资限额内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出资到位,公司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但是按照现行的司法解释和审判指导意见,要加速股东的出资到位,一般应当申请企业破产或者清算。合伙企业也首先是用企业的财产来承担,但是合伙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有些合伙制企业是特殊的有限合伙企业,这种特殊的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还有一些有限合伙人,那么一旦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时候,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有限合伙人只在出资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当然如果股东对债务存在直接的责任,也就是因为股东的自身原因导致企业负债,那么股东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是对公司的赔偿责任,二是对交易方的债权和债务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