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儿子判给女方,现在男方要把女方户口迁出,他还想把儿子也一同迁出,我该怎么办,因为我们这里要拆迁,然后他已结婚登记,儿子现在已经21岁。

离婚
2019-07-17 16:0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为离婚迁户口属于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条件,所以准备好离婚迁户口的证明材料,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通常情况下,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 如果你没有工作,孩子判给对方的可能性较大;
    2、房子要看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前买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3、银行的存款,不管是谁名字,只要是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4、如果对方有股份,该股份是在婚后取得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应进行分割。
  • 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 一:原户口簿与离婚判决书到本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需要迁户口的一方拿着原户口簿与离婚判决书到本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依据判决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如另一方不配合交出原户口簿,派出所可依照判决办理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的时间和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