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救护车,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病人过世,病人是突发脑溢血,有乘客保险,保险公司赔付么

2019-07-17 16:5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
    (一)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二)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三)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四)操作失误
    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五)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
    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 交强险赔偿,但商业险不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三责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开车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开车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三、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四、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保险公司对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打架、斗殴、犯罪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三)被保险人的雇员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 保险公司赔偿项目的核算标准。
     
    1、医疗费:
      ①住院收据----原件
      ②诊断书-----原件
      ③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
      报销比例:总的个人承担15%,保险公司承担85%,其中甲类药:报销100%、乙类药:报销98%、丙类药和原发病用药不予报销;
     
    2、误工费:
      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
      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
      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
      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
      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
      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5、交通费:
      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6、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
     
    7、精神损害赔偿费:
      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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