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残鉴定完毕?请问老师?两个九级?四个十级伤残?他的陪付杂么算法

2019-07-17 17:24: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十级伤残赔偿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编排如下:

    (一)医疗费的计算公式

    医疗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

    (三)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的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的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八)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指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的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十一)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 受害人在60岁-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十三)直接财产损失费的计算公式

    直接财产损失费赔偿金额=受损坏的财产直接损失

    (十四)车辆停运损失费的计算公式

    车辆停运损失费赔偿金额=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伤残鉴定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工伤评残索赔标准: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6.评残结束后,拿着伤残鉴定书申请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