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被卖掉,不愿去新公司,能不能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12 08:4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被卖,不一定要赔偿员工:1、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原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员工无过错的情况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而有过错被辞退的,不能主张赔偿。
  • 可向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