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有没有责任让学生被猫抓伤?

刑事拘留
2024-06-12 09: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受伤,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饲养的猫造成他人损害的,猫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猫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关于动物咬伤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要看受害人是否有过错,如果存在故意挑逗宠物的情况,可以视情形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