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下第四胎,丈夫有没有陪产假,有多小天?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12 15:14: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并没有对陪产假进行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实践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3天产假。《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