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门口上面的露台属于公共区域吗?这个露台只有我和对面能进去,物业说属于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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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楼门口上面的露台属于公共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露台作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如果私自占用或损害,可能侵犯其他业主权益,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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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与物业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在处理楼门口上面露台归属问题时,可以先与物业进行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表达自身诉求。若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如城管或住建部门投诉。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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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属于公共区域。
1. 若露台被私自占用,可与物业协商要求恢复原状。
2. 如物业不作为,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3. 在严重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侵权者,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4. 同时,业主也应自觉遵守规定,不私自占用或损害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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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