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被对方多人殴打之后,警方只惩罚对方500元,医药费也没有赔偿,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13 15: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去公安机关报警后即可要求鉴定,鉴定的费用各地都不一样。一般是3到5万元。殴打他人,可按治安处罚法第43条处罚。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先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对于打架警察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