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公司提前30天通知辞退员工:原因是工作完成没有达到领导要求,公司没有适合岗位,而且公司业绩下降,需要缩减人员。30天后员工按正常离职,那30天的工资算补偿,但是还是要上班。在公司做了快3年了。我想了解一下,这样公司辞退应该怎么不补偿

2019-07-17 20:2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经济补偿: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2、赔偿金:公司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包含经济补偿。
    3、如果未签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一般都是11个月,除去已支付的工资。
  • 应扣除双休日。
    当月应得工资=当月日工资×应发薪天数(含有薪假期)
    1、当月日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包括各种补贴,但不含奖金、加班费)÷当月应出勤天数(含有薪假期)。
    2、应发薪天数是指当月实际天数(如31日、30日等)扣除周休息日(如双休日)和缺勤日(请事假或者旷工)的天数
  • 公司辞退员工的正常程序是什么,  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实施辞退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其程序是:  
    (1)在辞退违纪职工时必须切实查清违纪事实,取得确凿的证据;  
    (2)对经过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经企业行政讨论后,由厂长(经理)做出决定;  
    (3)企业行政做出决定前,应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  
    (4)企业辞退违纪职工要发给职工《辞退证明书》,对符合辞退条件的合同制工人应发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5)企业行政应及时将辞退职工的档案移交其户口所在区县劳动部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
  • 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1、如果单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则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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