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因为孩子上学买的房子,我的户口在西宁农村的,我可以只给孩子一个人户口迁入吗?

2019-07-17 23:56: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际上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在土地被征收后,统一支付给作为被征地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如何分配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
    或用于公益事业,或分配给村民等。”
  •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不必一定要迁至抚养人名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迁至抚养人名下。
    二,离婚后户籍问题分几种情况,一种是只分户。一种是离婚一方把户口迁出至新的户籍所在地。
    三,如果是前一种,离婚了户籍仍在原地,孩子跟谁,迁不迁意义不大。如果是后一种,一方迁出到新的户籍所在地,孩子被判由这一方抚养,户口跟着抚养人的话在入学等方面会少很多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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