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未通知债权人擅自进行减资行为

公司成立
2024-06-14 15:0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公司未通知债权人擅自进行减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减资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减资时必须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否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 如果公司未通知债权人擅自减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公司减资的公告、决议等文件;其次,在规定的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若公司不予理会,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 公司未通知债权人擅自减资,确实可能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因为减资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减少,进而影响其偿债能力。但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在减资过程中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以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