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妻子走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有妻子出行购票信息,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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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购票信息需与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时需要提供的外遇证据包括书证、物证等。购票信息属于物证的一种,但单独使用可能证明力不足,建议与其他证据如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等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提高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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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收集更多证据、与妻子沟通或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来处理。
收集更多直接证据如亲密照片、录音等,同时与妻子坦诚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如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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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综合其他证据。
1. 收集直接证据,如亲密照片、录音等,确保证据充分。
2. 与妻子沟通,了解她的想法,看是否有挽回可能。
3. 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证据充分性,确定诉讼策略。
4. 根据律师建议,选择是否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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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