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回迁房,开发商一直没给办下来房产证,不能办理更名或公证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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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
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
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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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过户费用计算方法: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
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
0.05%的印花税;
3、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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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办理房产证应交那些费用和手续:
1、必须提交的证件: A、房屋
拆迁安置协议书 B、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C、原房屋所有权证 D、《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E、身份证
2、应交纳费用 A、拆迁房与
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 B、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C、产权登记费,2000年5月1日按80元/套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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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