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签订购房合同,发现附件中补充协议,几乎推翻了所有正式合同中制约开发商的条款,全部都是霸王条款,但是我已交了定金,他们说不能更改,如果不签属我个人违约,定金不退,我该怎么办?

2018-08-17 14:2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的说您交的钱是定金,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您交的钱应该是预付款,如果您不想买房,开发商应将您交的钱退给您。因为收条写有“今收到某某交来诚意金10000元,买方于开盘后一周内签合同,并补足首付款。
    如逾期或中途 退房开发商有权另行销售。并扣除500元诚意金”这要看当时您是否同意这种约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当时是被迫接受开发商的这种条件的,开发商就不能根据该条扣除您500元钱。
    您退房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造成的,开发商也不能按该条约定扣您的钱。
  •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定金属于惩罚性质的。如果收取定金的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如果是交纳定金的违约不能退回定金。违约金一般来说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 最高法对无预售许可证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合同无效,定金必须返还; 至于开发商在无预售许可证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与受让人签订的认购书、预购书性质的协议效力问题,目前无明确规定。
    如果将认购书定义为预售行为可参照上一款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