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户口迁回母亲家,村委会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24-06-15 12: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后,如果村委会不同意迁户口的,可以拿法院的判决书,身份证直接到派出所,找所长或指导员,直接就可以迁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户口迁回应当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落户将能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还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其次,应当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